欧博官网纪委人士解读“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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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02:08

13日,欧博官网新余市纪委对外发布消息:新余市人大原秘书长胡建华被“双开”。17日,记者注意到,胡建华去年4月就已被调查,而且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也于去年10月依法对胡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

胡建华为何被查一年后才被“双开”?是不是纪委对官员“双开”时间有讲究?“双开”是个什么处分?为此,记者采访了南昌市纪委有关负责人。

移送司法机关前要“双开”

“以前,有些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是在法院判决后再给予‘双开’处分。现在,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的,在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就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南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现在中央纪委强调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党员有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先开除党籍再移送司法机关,可防止共产党员甚至是党的领导干部站在被告席上成为被审判对象的情形出现。

“一般情况下,移送司法机关之前也应该先开除公职,比如查处一个贪官,涉案金额上百万,甚至有的上千万,就应该先开除公职。但对于个别涉案金额较小的党员干部,可能会先开除党籍,再移送司法机关,待审判结果出来后,再看是否开除公职。因为对于这类干部,欧博如果经过调查核实,可能涉案金额不是很大,虽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提前开除公职的话,就不太合适。”

该负责人说:“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而且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能力的要求也提高了。在决定给予某党员干部‘双开’处分之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掌握确凿的证据,而且还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否则,司法机关调查后会与我们纪委掌握的事实有冲突。”

新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现在给予新余市人大原秘书长胡建华等2人“双开”处分,是为了在法院判决前完成纪律处分。

被“双开”者不一定涉嫌犯罪

是不是被“双开”的官员就一定涉嫌犯罪?记者了解到,被“双开”的不一定犯罪,犯罪的也不一定要“双开”。比如说,有些反映为官形象很差、影响很恶劣的,并且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形象的(如网上被曝光开房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生活腐化、违反社会道德的),尽管没有构成犯罪,但其行为严重损坏党的形象,已不适合在党内办公;

再比如,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的(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的,如法官与当事人勾搭在一起的,老师与学生发生一些不正当性行为的),尽管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但已不再适合在党内以及行政机关或者国有单位任职的,也可以给予其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甚至是“双开”的处分。

另外,为何说犯罪的不一定会被“双开”呢?南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构成犯罪有几种情形,一是构成犯罪但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二是构成犯罪但审判机关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如开车出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属过失造成人员伤亡的,虽然也构成犯罪,但依法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谅解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涉及犯罪,但情节轻微,可以保留其党籍或公职。

据南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党员干部被“双开”后就成为社会人了,不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的待遇,这就意味着原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全部都没有了,今后其也只能作为社会人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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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称今后统一用“开除公职”

“双开”是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纪律处分。南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党内处分包括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是行政处分。原来还有一个行政开除。”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一般表述为“开除公职”或“行政开除”,两种表述方式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都能找到依据,并无实质区别。工作实践中,“行政开除”的表述一般适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开除公职”的表述一般适用于给予党的机关工作者、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等非行政机关公务员。

“不过,今年6月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在回复网友(基层纪委人员)时明确‘为统一表述,今后将统一采用开除公职’的表述方式。”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省近40名处级以上官员被“双开”

哪些官员会被“双开”?

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例如:“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等。

对于何种情形予以开除公职?南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除公职”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给予“开除公职”处分。这就是说,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涉嫌犯罪金额较大(甚至巨大)的党员干部要被“双开”;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涉嫌犯罪金额较小,但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党员干部也要被“双开”。记者梳理省纪委监察厅官网“纪律审查”栏目发现,十八大以来,我省被公布“双开”的党员干部有近40人,其中厅级干部10余人,处级干部20余人。

另一种情况是虽未构成犯罪,但违纪行为使其不再适合在国家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

■记者袁思东、实习生范芳萍\文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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