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欧博门户网站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0-23 20:31

院公文主题词


  01.经济(72个)

  01A计划

  规划 统计 指标 分配 统配 调拨

  01B经济管理

  经济 管理  调整  控制  结构  制度  所有制  股份制  责任制 流通  产业

  改革 改造  竞争  开放  开发  协作  资源  资产  资料  物价 价格  投资

  招标 经营  生产  转产  项目  产品  质量  承包  租赁  合同 包干  国有

  国营 私营  集体  个体  企业公司  集团  合作社  普查  工商 商标  注册

  广告 监督  增产  效益  节约  浪费  破产  亏损  特区  开发区 保税区

  展销 展览  商品化  横向联系  第三产业  生产资料

  02.工交、能源、邮电(68个)

  02A工业

  冶金 钢铁  地矿  机械  汽车  电子  电器  仪器  仪表  化工 航天  航空

  核工 船舶兵器  军工  轻工  有色金属  盐业  食品  印刷 包装  手工业

  纺织 设备  原料  材料加工

  02B交通

  铁路 公路  桥梁  民航  机场  航线  航道  空中管制  飞机 港口  码头

  口岸 车站车辆  运输  旅客

  02C能源

  石油 煤炭  电力  燃料  天然气  煤气  沼气

  02D邮电

  电信 邮政  网络  数据  民品  厂矿  空运  三线  通讯  丝绸 水运  运费

  03.旅游、城乡建设、环保(41个)

  03A旅游

  03B服务业 饮食业  宾馆日

  03C城乡建设

  城市 乡镇  基建  建设  建筑  建材  勘察  测绘  设计  市政 公用事业  监理 环卫征地 工程  房地产  房屋  住宅  装修  设施  出让  转让 风景名胜  园林   土地 岛屿

  O3D环保

  保护区植物动物污染风景饭店城乡国土沿海

  04.农业、林业、水利、气象(52个)

  04A农业

  农村 农民  农民负担  农场  农垦  粮食  棉花  油料  生猪 蔬菜  糖料  烟草水产  渔业  水果  经济作物  农副产品 副业  畜牧业  乡镇企业  农膜  种子化肥  农药  饲料 灾害  以工代廉  扶贫

  04B林业

  绿化 木材  森林  草原  防沙治沙

  O4C水利

  河流 湖泊  滩涂  水库  水域  流域  水土保持  防汛  抗早 三峡

  04D气象

  烟酒 土特产  有机肥  多种经营  牧业

  05.财政、金融(57个)

  05A财政

  预算 决算  核算  收支  财务  会计  税务  税率  审计  债务 积累  经费

  集资 收费  资金  基金  租金  拨款  利润  补贴  折旧费 附加费  固定资产

  05B金融

  银行 货币  黄金  白银  存款  贷款  信贷  贴现  通货膨胀 交易  期货

  利率 利息贴息  外汇  外币  汇率  债券  证券  股票  彩票 信托  保险

  赔偿信用社 现金  留 成  流动资金  储蓄   费用  侨汇  折旧率

  06.贸易(52个)

  06A商业

  商品 物资  收购  定购  购置  市场  集贸  酒类  副食品 日用品  销售

  消费 批发 供应  零售  拍卖  专卖  订货  营业  仓库  储备  储运 货物

  06B外贸

  对外援助 军贸  进口  出口  引进  海关  缉私  仲裁  商检  外商 外资  合资 合作 关贸  许可证  驻外企业  贸易  倒卖  外向型  议购 议售  垄断  经贸   贩运 票证  外经  交易会

  07.外事(40个)

  07A外交

  对外政策 对外关系  领土  领空  外交人员  建交  公约  大使 领事  条约

  协定 议定书  备忘录  照会  国际  涉外事务  抗议

  07B外事

  国际会议 国际组织  对外宣传  出访  出国  出入境  签证  护照 邀请  来访 谈判 会谈  会见  接见  招待会  宴会  外国人  外宾  对外友协 外国专家  

  涉外

  08.公安、司法、监察(45个)

  08A公安

  警察 武警  警衔  治安  非法组织  安全  保卫  禁毒  消防 防火  检查

  扫黄 案件 处罚  户口  证件  事件  危险品  游行  海防  边防 边界  

  边境

  08B司法

  政法 法制  法律  法院  律师  检察  程序  公证  劳改  劳教

  08C监察

  廉政建设 审查  纪检  奖励  表彰  受贿  贪污  处分  侦破

  09.民政、劳动人事(78个)

  09A民政

  基层政权 选举  行政区划  地名  人口  双拥工作  社会保障  社团 救灾

  救济 募捐婚姻  移民  抚恤  慰问  调解  老龄问题  烈士 纠纷  残疾人

  墓地殡葬

  09B机构

  驻外机构 体制  职能  编制  精简

  09C人事

  行政人员 干部  公务员  职工  家属  子女  知识分子  专家  参事 履历

  聘任任免 辞退 退职  职称  待遇  离休  退休  交流  安置  调配  模范

  09D劳动

  就业 失业  招聘  合同制  工人  保护  劳务  第二职业  事故

  09E工资

  津贴 奖金  福利  收入  更名  老年  简历  劳资  人才  招工 待业  补助

  拥军优属 丧葬  奖惩

  10.科、教、文、卫、体(70个)

  10A科技

  科学 技术  科普  科研  鉴定  标准  计量  专利  发明  实验 情报  计算机 自动化 信息  卫星  地震  海洋

  10B教育

  学校 教师  招生  学生  培训  毕业  学位  留学  教材  校办企业

  10C文化

  文字 文史  文学  语言  艺术  古籍  图书  宣传  广播  电视 电影

  出版版权 报刊  新闻  音像  文物  古迹  纪念物

  10D卫生

  医院 中医  医疗  医药  防疫  疾病  计划生育  妇幼保健 检验

  10E体育

  运动员 教练员  运动会  比赛  馆所  院校  校舍  地方志  软科学 社科

  11.国防(24个)

  11A军事

  军队 国防  空军  海军  征兵  服役  转业  民兵  预备役 军衔  复员

  文职后勤  装备  战备  作战  训练  防空  军需  武器  弹药  人武

  退伍

  12.秘书、行政(71个)

  12A文秘工作

  机关 国旗  国徽  机要  印章  信访  督察  保密  公文  档案 会议  文件

  秘书 电报提案  议案  谈话  讲话  总结  批示  汇报  建议 意见  文章  章程 条例 办法  细则规定  方案  布告  决议  命令  决定  指示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函  纪要

  12B行政事务

  行政 工作制度  纪念活动  庆典活动  休假  节假日  着装 参观  接待  措施 调查 视察  考察  礼品  馈赠  服务  出席  发言  转发  名单 批准  审批

  信函 事务  活动

  13.综合党团(45个)

  13A党派团体

  共产党 民主党派  共青团  团体  工会  协会  学会  民间组织 文联  学联

  妇女 儿童  基金会

  13B统战

  政协 民主人士  爱国人士

  13C民族

  13D宗教

  13F港澳台

  香港问题 澳门问题  台湾问题

  13G综合

  整顿 形势  社会  试点  推广  青年  政治  范围  其它  党派 组织  领导

  方针 政策党风  事业  咨询  中心  清除

  附表

  01.中国行政区域(54个)

  01A华北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01B东北地区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01C华东地区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01D中南地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01E西南地区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01F西北地区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01G台湾

  01H香港

  01I澳门

  哈尔滨 沈阳  大连  青岛  厦门  宁波  武汉  广州  深圳  海南岛 重庆 西安  单列市省市  自治区

  02.世界行政区域(231个)

  02A亚洲

  中国 蒙古朝  鲜韩国  日本  越南  老扯  柬埔寨  缅甸  泰国 马来西亚

  新加坡 文莱  菲律宾  印度尼西亚  东帝汶  尼泊尔  锡金  不丹 孟加拉国  印度  斯里兰卡  马尔代夫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塔吉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格鲁吉亚  阿塞拜疆  亚美尼亚  巴基斯坦  阿富汗

  伊朗 科威特  沙特阿拉伯巴  林卡塔尔  阿联酋  阿曼  也门 伊拉克  叙利亚  黎巴嫩  约旦  巴勒斯坦  以色列 塞浦路斯   土耳其

  02B欧洲

  冰岛 法罗群岛  丹麦  挪威  瑞典  芬兰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立陶宛

  俄罗斯 白俄罗斯  乌克兰  摩尔多瓦  波兰  捷克  斯洛伐克 匈牙利

  德国 奥地利  列支敦士登  瑞士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英国

  爱尔兰 法国  摩纳哥  安道尔  西班牙  葡萄牙  意大利  梵蒂冈

  圣马力诺 马耳他  南斯拉夫  斯洛文尼亚  克罗地亚  波黑  马其顿

  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阿尔巴尼亚  希腊

  02C非洲

  埃及 利比亚  突尼斯  阿尔及利亚  摩洛哥  西撒哈拉 毛里塔尼亚

  塞内加尔 冈比亚  马里  布基纳法索  佛得角  几内亚比绍  几内亚

  塞拉利昂利 比里亚  科特迪瓦  加纳  多哥贝宁  尼日尔  尼日利亚

  喀麦隆 赤道几内亚  乍得  中非  苏丹  埃塞俄比亚  吉布提 索马里

  肯尼亚 乌干达  坦桑尼亚  卢旺达  布隆迪  扎伊尔  刚果  加蓬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安哥拉  赞比亚  马拉维  莫桑比克  科摩罗

  马达加斯加 塞舌尔  毛里求斯  留尼汪岛  津巴布韦  博茨瓦纳

  纳米比亚 南非  斯威士兰  莱索托  圣赫勒拿岛和阿森松岛等

  02D大洋洲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巴布亚新几内亚  所罗门群岛  瓦努阿图 新喀里多尼亚

  斐济 基里巴斯  瑙鲁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马绍尔群岛  贝劳 北马里亚纳岛 关岛 图瓦卢  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  西萨摩亚  东萨摩亚 纽埃  托克劳 库克群岛 汤加  法属波利尼西亚 皮特凯恩群岛

  02E美洲

  格陵兰 加拿大  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  美国  百慕大群岛 墨西哥

  危地马拉 伯利兹  萨尔瓦多  洪都拉斯  尼加拉瓜  哥斯达黎加 巴拿马  巴哈马特克斯 群岛和凯科斯群岛 古巴  开曼群岛  牙买加  海地

  多米尼加共和国 波多黎各  美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圣基茨和尼维斯 安圭拉  安提瓜和巴布达  蒙特塞拉特  瓜德罗普

  多米尼加联邦 马提尼克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巴巴多斯

  格林纳达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阿鲁巴  哥伦比亚

  委内瑞拉 圭亚那  苏里南  法属圭亚那  厄瓜多尔  秘鲁  巴西 玻利维亚

  智利 阿根廷  巴拉圭  乌拉圭苏联  民主德国  联邦德国 捷克斯洛伐克

  一、备注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八日以粤办函[1994]234号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通知》(国办秘函[1994]157号),欧博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为便于计算机联网检索和管理公文,自1994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系统发出的公文,均按1994年4月修订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标引主题词。1989年3月修订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文主题词表》同时废

  (二)主题词的标引方法详见1994年4月修订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中的使用说明。

  (三)新修订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在结构上作了较大调整,在内容上作了一些补充,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正确使用。省不再另行制定主题词表。

  二、使用说明

  为适应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便于计算机检索和管理公文,特编制《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以下简称词表)。词表主要用于标引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和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文件。

  (一)体系结构1、词表共由15类1000个主题词组成,欧博娱乐分为主表和附表两大部分,主表有13类715个主题词,附表有2类285个主题词。词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主题词区域的分类,如“综合经济”、“财政、金融”类等。第二层是类别词,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如“工交、能源、邮电”类中的“工业”、“交通”、“能源”和“邮电”等。第三层是类属词。第二层和第三层统称为主题词,用于文件的标引。

  2、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修订的词表中曾列入而本词表中删去的主题词,用黑体单列在区域分类的最后部分。

  (二)标引方法

  1、一份文件的标引,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主题词标在文件的抄送栏之上,顶格写。

  2、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先标类别词“农业”,再标类属词“水土保持”,最后标上“通知”。

  3、一份文件如有两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集中对一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再对第二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如会议纪要《听取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情况和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先标反映第一个主题内容的类别词“财政”,再标类属词“税收”;然后标反映第二个主题内容的类别词“公安”,再标类属词“缉私”;最后标“会议纪要”。

  4、根据需要,可将不同类的主题词进行组配标引。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对其主要品种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可标“农业、物资、物价、管理”。

  5、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只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

  6、列在区域分类最后,用黑体标出的主题词只供检索用,不再作标引。

  7、附表中的主题词与主表中的主题词具有同等效力,标引方法相同,不同的是,如果附表中所列的国家、地区的实际名称发生了变化,使用本表的各单位可先按照变化后的标准名称进行修改和使用。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将定期修订附表。

  (三)词表管理

  1、本词表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具体工作由档案处承办。

  2、本词表自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起执行,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修订的词表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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