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欧博官网深入推进洪洞县人民法院“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拒执犯罪等不法行为,现督促下列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洪洞县人民法院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本院如实申报财产,自觉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欧博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屏蔽执行案件信息。对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或者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置业、办理信用卡、申报荣誉称号等,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行为。
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或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妨碍公务罪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具有公职人员等特定身份的被执行人,应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特定身份被执行人,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将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等予以通报,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或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或有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除责令其立即履行协助义务外,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法院将根据悬赏公告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义务。在此,我们严厉督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人民法院履行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消极履行,逃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经济上、信用上以及人身自由上的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特此公告。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357-5566933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公开被执行人名单(曲亭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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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告】洪洞法院关于严厉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