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卖"淫秽视频"建15个群获利40万:成员多为女性
法治新闻来源:法制网 2018年08月11日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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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市武义警方前期侦的一起部督特大微信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了通报。
“开始行动!”今年3月2日,随着一声喝令,奔赴广东省中山市、广州市两地的武义县公安局专案组成员同时展开抓捕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罗某,打响了“0103”特大微信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抓捕的第一枪。之后,武义历时四个月的专案经营,组织五批次300余名次警力分赴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山东、河南、天津、上海等12个省市组织统一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43名,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4名,扣押涉案电脑11台,涉案手机等移动设备168部,扣押违法所得二十余万元,查获淫秽视频文件一万余部。
民警基础工作中发现可疑微信帐号
2017年12月底,武义县公安局熟溪派出所民警对辖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某出租房内,民警发现一位名叫余某的微信朋友中有一网名为“小萌最可爱”的微信好友在其朋友圈上发布淫秽小视频,数量竟然达200余部。
民警立即对该微信账号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小萌最可爱”朋友圈不仅有大量的淫秽视频信息,更是在其朋友圈上大肆贩卖淫秽视频,不乏卡通、幼女等主题的视频。尽管嫌疑人使用了大量伪造的身份信息,民警还是通过对该微信信息的深度研判,循线追踪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未成年)的基本信息和落脚点。
2018年1月27日,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后,民警决定主动出击,在永康市芝英镇一饭店抓获王某,并缴获作案设备电脑两台。
顺藤摸瓜 挖出淫秽视频贩卖“代理”团队
经过审讯,王某交代,他是通过缴纳198元的代理费,进入了一个名为“樱花之恋资源群”的微信群,每月缴纳10元月费就可以在微信群每日获得9部色情视频。王某将微信群内获得的视频通过朋友圈变卖,至被抓获时已非法获利2000元。
通过王某的交代,民警发现,“樱花之恋资源群”是一个扩招视频贩卖的“代理”团队,该犯罪团队涉及人员多,范围广,淫秽视频不管是数量还是散布方式都远超一般途径所能达到的限度。
武义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由治安大队牵头,网警、派出所联动,抽调精干民警对该微信群进行查控、取证以及实施抓捕,该案件在侦办期间得到公安部、省厅、市局的高度重视,并提供相应的业务支持和指导。
抓捕行动打响 150余人落网
随着侦查工作的开展,民警成功锁定了部分涉案人员的地址和身份。2018年3月2日,抓捕行动打响第一枪,专案组兵分两路,在广东省中山市、广州市两地抓获“樱花之恋资源群”的群主吴某、罗某。之后专案组又于3月8日、3月18日、4月8日和5月3日分四批出动,陆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至2018年5月20日,武义县公安局在广东、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吉林等地已抓获以吴某、罗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50余人,其中该案中的104人因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武义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俩群主碰面互不认识 认为这是做微商
在回武义的火车上,落网的吴某和罗某居然是第一次见面,互相都不认识。
吴某,1989年出生,广东中山人。罗某,1984年出生,广东梅州人。两人都是已婚,平时在家带小孩,没有工作。2016年12月,罗某认识了跟自己一样做微商的吴某,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商量如何通过贩卖“黄色小视频”来赚钱贴补家用。
“她们没有法律意识,觉得在微信上贩卖淫秽视频就跟别人做微商是一样的,都是卖东西。”办案民警陶警官告诉记者。
两人说干就干,吴某负责到国外色情网站收集视频、图片等资源,自己制作成小视频,并把每个视频都做好编号,放入到百度云盘内。罗某则负责寻找代理、管理代理和微信群日常维护。
“代理进入群之后,罗某还会教他们申请新微信小号,用于日常在朋友圈发布小视频。”陶警官告诉记者,“还会教他们如何去加更多的好友。”
2017年2月,吴某与罗某建立了首个“樱花之恋资源群”,通过微信好友添加、制作小广告等宣传方式,以每人98-168元不等的价格收取代理费,并每月固定收取10元管理费为代理条件,招收淫秽视频电影代理。经查,被抓时,两人已建立淫秽视频代理群15个,在建立的淫秽视频代理群内已发送淫秽视频资源和资源链接达10000余条,共非法获利四十余万元。
群成员大多为女性 想赚外快
“樱花之恋资源群”里的代理五花八门,有未成年的,有大学生,有老师,他们都有一个特性:空闲时间多,想赚外快。
罗某的家中有四个小孩,最小的才2岁,丈夫常年在杭州卖衣服。民警上门抓捕时,四个小孩一个大人挤在一个租来的小套房里,房间乱七八糟,罗某正在微信群里收钱。对于妻子的所作所为,丈夫完全不知情。
“要养活四个小孩,就靠老公一个人,压力太大了,请不起保姆。以前做微商卖保健品又赚不到什么钱,之前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卖这个,好像还很赚钱的样子,所以我就动心了。”罗某说到。
广东的吴姓姐妹俩同时落网,然而在此之前,俩人互相都不知道对方在做同样的事情。姐姐在厂里上班,妹妹在家带小孩,都是空闲时间比较多。“我们民警去抓的时候,以为是妹妹用两个微信号在做,结果一查才发现,原来另一个号是姐姐在做。”陶警官说,“有意思的是,这姐妹俩互相都是不知道的。”
义乌的朱某被抓时,还在哺乳期。当民警找到她时,她让民警不要告诉家人自己被抓的真正原因。“她的丈夫、公婆都是很老实本分的人,她自己也知道做这个事情很丢人,就为了贴补一点家用,走错了路。”陶警官说。
贵州人钟某,是慈溪某金属加工厂的车间管理人员,平时工作比较空闲,在网站上看到“樱花之恋资源群”在招代理,听说可以赚外快,于是加入。
“这个钟某家里条件跟其他老乡比,其实算是比较好的了,平时月薪也有四五千,完全够用。从17年10月到18年1月,一共就赚了90多元钱。”办案民警谢警官告诉记者。
安徽的黄某是名初中语文代课老师,为了做代理,用丈夫的身份注册了新微信号。“她的丈夫是事业编人员,我们去的时候以为是他本人在用,结果一问是他老婆在做,所以去到她学校找到人。”办案民警王警官告诉记者,“被抓的时候,她是刚刚结婚没几个月,自己都在准备考公务员的。”
熟溪派出所副所长彭贺浪说:“在被抓的100多名犯罪嫌疑人中,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这是很小的事情,教育一下就可以了,顶多也就关了三五天,都没有意识到这是很严重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该案中的104人因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武义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部分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已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